现在的他,可是身价几十亿美元、有着众多顶尖商业盟友的富豪!
也到了他有能力将这张配方变现的时候了。
不过谭振华知道,在米国,想要凭借华人的身份进入医药这个水深无比的行业,实在太难了,别的不说,光把一种新药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审批的流程搞明白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儿,☱🃎他必须有强力的合作伙伴才行。
那么,找谁来个“大家好”呢?
与他前期打过交🏭🝑道的财团、基金也有不少了,梅隆、第
一花旗都是可行的选择,甚至摩根、洛克菲勒通过犹太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转弯抹🂧👊角地也能够得上,不过思来想去,谭振华认为,这些都不是最好的选择。
最主要的问🔽🆇题,就😣是他认识的这些个大财团里的人,都太“大”了。
这不光是指他们的年龄,也指他们的地位。
如果操作的是拆分麦道🖁、覆灭格鲁曼或😿者刚刚组好了团准备同去刷一波倭国副本这样的案子,那找他们这帮人肯定是没问题的,可投资一家小医药公司、研发一种前途不明的新药?
这些大人物恐怕很难提起兴趣来吧?
当然如果是投资一家大型医药公司的项目也许会被🌵🃝😵他们所关注,但那样的话,二少爷觉得自己必须让出去的利益必然极大,而能够得到的话语权却会极小。
所以,综合考虑下来,对于这种前景🛗难测的“小生
意”,比较适合的合作对象,其实是某些大财团里那些有点志向、不希望躺在家族基金上一辈子混吃等死的“二代目”们,家族不在乎他们投资个几千万美元搞点“小事业”,就算失败了损失也承受得起,必要时还能动用一些🐀家族的资源来给与支持。
想到这里,谭🛢🞈振华不由得想起了那⚰位已经很久没有音讯的马修·梅隆先生,你还别说,🎆就他这种类型的就挺合适的。
不过马修就算了,这家伙不😐🀢⚈但嘴巴臭,还是个瘾君子,明显和📕自己八字不合。
唉,要是能认识一个米国版的李哲凯多好?